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保监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安监〔2018〕61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财政局,汕头保监分局,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及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保监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监〔2016〕172号)一并贯彻落实。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