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流 程
(一)理赔纠纷登记:理赔纠纷主要来源分为投保企业来访、承保机构递送。由调委会办公室负责接案并登记;
(二)事故详情了解:纠纷案件登记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向保险合同双方了解案情,核实事故情况等工作,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调委会受理该事故纠纷调解工作;
(三)纠纷调解协调:调委会同意受理案件后,由办公室及时协调保险双方确定调查调解时间,并根据案情需要,随机抽取双方认可的3-5名专家库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调查组,必要时从纠纷双方中抽出调解人员,调查案情事实,调解双方纠纷;
(四)签订调解协议:经调查并调解成功的纠纷,签订调解协议,进入简易程序,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调委会办公室进行案件跟踪回访;
(五)进入法律程序:未达成协议,调解不成功的,双方可根据合同进入法律程序,提请仲裁或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