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强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吉安监管法规联〔2017〕353号
栏目:相关政策 更新日期:2018-08-21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栏目:相关政策 更新日期:2018-08-21保险机构应按照不低于当年度参保企业保费收入总额的15%提取事故预防费,依照“足额提取、专款专用、政府监督、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事故预防费的提取使用情况要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冀安...
栏目:相关政策 更新日期:2018-08-20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栏目:相关政策 更新日期:2018-08-20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将安责险推进情况作为安全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对不按规定投保安责险的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冀安委办〔2020〕21号
栏目:相关政策 更新日期:2018-08-20先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等传统高危行业、以及具有群死群伤事故风险的行业领域率先开展安责险试点。试点结束后,逐步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涉及危险物品的工业企业...
栏目:相关政策 更新日期:2018-08-20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率先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其他行业领域分步实施。冀发〔2017〕22号
栏目:相关政策 更新日期:2018-08-20